筑牢安全根基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2025年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体系,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更大公安力量。公安机关承担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职责使命,需要从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主防职能、加强协同共治三个维度发力,更好地履行新时代赋予的职责使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最坚实的安全保障。
以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为目标推进公安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事关事业兴旺发达、事关人民美好生活、事关国家长治久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需要以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为目标推进公安工作,以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保驾护航,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的更高期待。
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作为平安中国建设的主力军,公安机关要有系统思维,既要强调综合风险防范,又要重视跨领域协同防御。这是实现高水平安全必需的系统安全观,也是应对当前及未来复杂安全形势最强烈的现实需求。
人民满意是检验公安工作成效的试金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高公共服务均衡化、优质化水平。公安机关要构建“治安稳定、社会安全、城市平安、人民幸福”的警务实践链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构建立体化、法治化、社会化、专业化、智能化治安防控体系
强化主防职能,重点是要将基层警务由“事后打击”向“事前预防”转变。派出所是公安机关接触人民群众的最前沿,在公安工作的全局中具有基础性地位,更是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基层基础。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实现这一愿望,需要派出所依托立体化、法治化、社会化、专业化、智能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现对治安要素信息的全量采集、分析和传递,为筑牢更加稳固的国家治理防线奠定最坚实的社会安全基础。
全面提升矛盾纠纷排查与化解能力。强化主防职能,要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加强社会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一方面要借助科技,提升公安机关对社会矛盾风险隐患的自动识别、敏锐感知和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增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精准性和时效性;另一方面要依靠群防群治力量,将发现和消除矛盾风险隐患的触角延伸至社会更广的区域,并强化基层民警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日常接处警、群众工作等方面的主防能力。惟有把专项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才能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放心的营商环境,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安全根基。
实施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提升工程。在当前全球化、信息化时代背景下,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方能有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为此,一方面,要持续做优做强基于城市数据大脑的“一网统管”整体建设体系,从市、区层面推动各类社会信息、治安要素、数据流的汇聚,在全量化、智能化采集的基础上,打破部门、行业信息壁垒;另一方面,要以信息化、数据化为引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持续健全完善并全面实施“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要确保精准指挥,就需强化分局指挥中心和派出所综合指挥室两级指挥系统的龙头作用,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即可通过可视化指挥,压缩指挥链条、减少响应时间,实现解决问题和控制事态均在第一时间完成。要实现高效行动,需要联合医疗急救、消防救援等机构,打破地域界限和职责壁垒,实现突发事件联动快处。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安治理共同体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需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安治理共同体,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公安机关为主体,其他政府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团体、社会公众在内的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履行职责,开展持续性的社会治安协同治理,确保社会安定稳定。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要通过党建引领基层构建自治共治格局,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公安机关要依托各级党组织在政治引领与组织动员方面的优势,创新运用社区党建联盟、党员志愿服务队等多种形式,推广“党建+网格”综合治理模式,将基层党组织嵌入网格单元,不仅是强化基层党建与社会治安治理深度融合,还要重点发挥党建在实现治安治理资源共享方面的作用,促进人力、物力、财力等各类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协同联动。
搭建多方协商平台。社区是社会治理的最小单元,也是平安建设的“最后一公里”。基层派出所要根据辖区实际,创新社区群众工作方法,搭建线上线下多方议事协商平台,定期召开警民恳谈会、平安议事会,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向群众普及治安知识,提高他们的参与能力。要将警情通报、社区普法、日常安全检查、人口管理等警务职责的履行融入社区治理之中、融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中,提升社会治安治理成效。
推动基层多元共治。建设治安防控体系,需要推动治安防控重心下移,依托社区治理网格化,夯实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根基。公安机关要发挥牵头作用,指导组建网格中的平安志愿者、社区巡逻队、矛调小组等力量,引导社区群众协助开展治安信息收集、平安守护、安全防范宣传等工作,共同维护治安秩序。同时,公安机关要主动将社会治安治理全面融入地方街镇的综合治理范畴,注重与基层综治中心的联创联建,形成相互嵌入、有机融合的一体化治理格局。
(作者为上海公安学院治安系教授、二级调研员)
本文来源:中国警察网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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