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警务报道

民政部公布10起非法社会组织典型案例

2024-12-11 09:24:01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

民政部12月10日公布10起非法社会组织典型案例。这些典型案例包括教育、文化、慈善等各方面。

在“世界文化合作发展协会”案中,该非法社会组织打着国际文化交流合作的旗号,通过擅自设立并开展“一带一路亚欧文化艺术和平奖”评选活动敛取钱财。在活动手法上,主要通过搭建的“世界文化合作发展协会”网站,将上述虚假奖项与“一带一路”“亚欧文化”等热点词汇关联,虚构官方背景,骗取公众信任;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向特定人群推送加盖“世界文化合作发展协会”印章的《获奖信息传单》,要求获奖人承担前期策划、评选、奖章证书制作等费用数千元。2024年1月,北京市民政局依法对“世界文化合作发展协会”予以取缔。

在“天津市高中生商业领袖联盟”案中,该非法社会组织自2018年起通过注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外宣传,自称为非营利性、区域性、学术普及性联盟组织;线下面向天津市高中生群体,组织开展多期商业模拟挑战赛事,每期参与人数近百人,设置“冠军公司”“优秀CEO”“优秀投资部”“优秀产品部”等多个奖项。2023年11月,天津市民政局依法责令“天津市高中生商业领袖联盟”解散,消除不良影响。

在“拾穗者商业联合会”案中,该非法社会组织打着“慈善公益”的旗号,利用高额收益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公开宣传推广互联网投资平台APP,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造成受害群众经济损失。2023年9月,江西省高安市民政局依法对“拾穗者商业联合会”予以取缔。

此外,典型案例还包括“中国慈善联合会北海慈善服务站”案、“中国学术英语教学研究会”案、“江苏省中小学教育学会”案、“质量总监联盟”案、“解放军八一书画文化研究院”案、“中国旗帜学研究中心”案、“西安鄠邑区甘亭街道颐养照护服务中心”案等。

民政部提醒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或参与其活动时,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核实其身份;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的,可及时向当地民政部门举报。

本文来源:新华社责任编辑: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警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头条图文

热点推荐

精选图文

阅读排行榜

品牌栏目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24小时编辑值班电话:13888888888
备案号:京ICP备1601399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