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江苏联合设立三江源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
本报玉树8月15日电8月15日,江苏法院和青海法院在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联合设立三江源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泽军出席活动并致辞。
活动现场,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玉树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玉树州林草局签署了基地共建协议。此次两地共建基地,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深化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支持长江流域法院创建长江经济带“11﹢1”环境司法协作机制,推进长江全流域整体性保护、系统性修复的务实举措。
据了解,基地设立后,将在长江上游通天河流域至玉树州拉布乡区间建立共护林为主的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生态修复体系,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在玉树市通天河流域青藏高原与黄土高原缓冲地带,构建退化草原生态修复体系,充分发挥基地在三江源生态修复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基地还将通过以案释法、教育引导、宣传示范等形式,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树立起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汇聚三江源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合力。
两地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努力把修复基地打造成跨省域生态环境司法协作的样板,共同守护好长江、守护好中华文明摇篮。
(马杰 强文静)
(责编:星辰)
本文来源:人民法院报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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