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时代“枫桥经验”赋能基层基础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要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导向,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基层战斗力。”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成功实践,鲜明地体现了中国特色的治理经验与体制优势,对做好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基层基础工作
“枫桥经验”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源于浙江诸暨枫桥干部群众的创造和政法工作的生动实践,“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坚持矛盾不上交”是其最基本的内涵。随着社会变迁和社会治理形势的发展,“枫桥经验”凭借其务实求真的核心逻辑,不断发展并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范式。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维护转型期社会稳定的必要举措。
2023年11月召开的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强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好履行公安机关神圣职责,以公安工作现代化为中国式现代化保驾护航。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根脉在基层,关键在基础。与之相对,新时代公安工作十分注重提升公安基层基础工作质量,从“两队一室”改革的警力下沉要求,“派出所主防”改革中主动警务、预防警务的理念提出,到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的“基层导向”,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注重基层治理具有高度的契合性,成为指导基层警务建设的理论依据之一。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基层警务的理论联系,有助于提升基层公安机关的战斗力,全方面、全方位实现基层社会高质量治理,其中,“矛盾不上交”突出基层公安机关的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平安不出事”强调基层公安机关的社会安全维护能力,“服务不缺位”指明基层公安机关的社会服务保障能力。
不断拓展和深化“五个坚持”
2024年10月召开的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强调,强化实战导向、问题导向、基层导向、效果导向,以新警务理念为先导、以新运行模式为关键、以新技术装备为支撑、以新管理体系为保障,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高水平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在四个导向中,基层导向对基层警务提出了建设要求,基层警务建设是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中,按照“党委领导、部级抓总、省级主责、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的改革思路,基层公安机关主要负责防范、管理和服务职能。“预防”的职责功能,是基层警务的建设内核,也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础。
从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五个坚持”出发,不断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的组织领导作用,提升基层公安机关多元整合能力。全面加强党的政治领导与组织建设,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基层公安工作的各个方面,解决基层多元主体之间的协调与配合问题,形成治理合力,把风险隐患、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确保社会既充满生机活力又保持安定有序。二是坚持人民主体,以人民为中心,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强化基层公安机关的动员组织能力。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人民群众高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中国智慧,要畅通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构建行之有效、规范科学的基层动员体系,推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三是坚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锤炼基层公安机关的社会回应能力。基层公安机关需要发挥统筹作用,调动广大群众的能动性与创造力,共同参与集体行动规则的建立,引导群众在法治轨道上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依法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在“三治融合”框架中持续回应基层需求。四是坚持“四防并举”,打造人防、物防、技防、心防的“四位一体”格局,提高基层公安机关的防范控制能力。五是坚持共建共享,拉近新时代警民关系,优化基层公安机关的情感治理能力。
持续推动基层警务现代化建设
基层警务现代化是公安工作现代化的重要一环。公安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落实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各项措施,持续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强化推行派出所“两队一室”“一村(格)一警”等模式。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坚持系统性、协同性和整体性原则上彰显了独特的现实价值,将基层社会治理视为一个综合、协同、整体的有机系统,推动基层治理多元要素整合,筑牢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根基。
新时代“枫桥经验”对于提升基层警务协同性、整体性与源头性治理水平,推动基层警务现代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新时代“枫桥经验”对于推动基层警务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其一,协同性治理。新时代“枫桥经验”强调各方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协调配合,基层警务发挥着协同功能,吸纳多方力量,形成协同共治格局。其二,整体性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基层公安机关可以采取更加贴近当地的治理方案,实现基层社会的整体治理,为社会生活注入更加和谐的因素。其三,源头性治理。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社会问题的源头化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消解在萌芽状态,推动基层警务工作走深走实,有效提升公安机关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工作效率。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
本文来源:中国警察网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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