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推线上骗,披P2P金融理财外衣非法集资 上海公安机关破获“善林金融”特大集资诈骗案
资金链断裂、“掌门人”身陷囹圄、繁华的办公楼一夜之间人去楼空……
2018年春夏之交,“爆雷”一时间成为上海金融领域热词。上海市公安局多个分局纷纷通报辖区内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的案件,均涉及各类互联网金融点对点借贷平台(P2P平台)。一时间,所谓P2P平台纷纷“爆雷”吸引了众多网友关注,特别是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林金融”)特大集资诈骗案因发案早,涉案金额巨大、人数众多,在网络中被戏称为上海“爆雷”第一案。
“公司所投项目并没有‘造血’能力,无法给投资人带来稳定回报,只能以借新还旧的模式来运行。”2018年4月9日,“善林金融”实际控制人周某某向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投案自首,称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向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产生巨大资金缺口致使无法兑付投资人本息。
经公安机关调查,“善林金融”并不具备相应资质,只是假借P2P金融理财外衣,通过“线下”门店以及“线上”理财平台,以承诺还本和支付高额利息为饵,销售虚构债权类理财产品,骗取投资人资金。截至2018年4月9日,“善林金融”非法集资共计736亿余元,涉及62万余人,案发时未兑付本金共计213亿余元。
“线下”门店疯狂扩张,多重手段逃避监管
因为长期的自我包装,“善林金融”实际控制人周某某的自首一时间让众多投资参与者难以接受。在他们心里,这位宣传画册中儒雅谦和的企业老总一直将“从善如林、兼善天下”作为目标。
实际上,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只有高中学历,并没有任何金融行业从业背景,创办“善林金融”前在天津从事房地产生意。他向民警交代,创办“善林金融”的初衷之一,也是为了向天津的项目输血,偿还部分建房贷款。
2013年10月起,犯罪嫌疑人周某某为解决其公司项目资金问题,注册“善林金融”,并招募业务经理高某某等人组建公司框架,通过广告宣传、电话推销、门店招揽等方式,对外销售虚构的债权类理财产品,以此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经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徐岗介绍,“善林金融”创办前期,通过“线下”方式疯狂扩张,陆续在全国29个省区市设立1120余家分公司及门店,为吸引投资者上门,多采取豪华装修、夸大宣传等包装手段,营造“家大业大”的形象迷惑投资者。
公司副总裁田某某说,公司通过发放宣传册、宣传单做过一些宣传,后为逃避金融监管部门打击,就改成电话推销,每个营业部都会根据各自情况开展讲座、酒店会等不同活动吸引投资人,利用各种机会向客户介绍产品。
“最吸引人的还是允诺年化收益5%至18%不等的高额利息。”徐岗介绍,“线下”发售的理财产品种类众多,包括“鑫月盈”“鑫季丰”等不同产品,对应不同的年化收益率,投资人在“善林金融”的门店或营业部均可以购买到上述理财产品。
那么,“善林金融”所谓的债权类理财产品是否真有其事?
民警表示,绝大多数为虚构。通过夸大、错配债权,包装成虚构的投资标的,“善林金融”高额利息的背后并无支撑、空无一物,其实就是吸收后来者的钱款来支付此前投资人的本息,窟窿只会越来越大。
“为了逃避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善林金融’曾一度变换各门店地址,并且逐步推出线上平台,既蹭P2P金融理财的热点进行包装,同时更加具有迷惑性,通过传统的门店推销与互联网营销相结合的‘线上’‘线下’交易模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浦东分局经侦支队民警毛欣说。
“线上”夸大经营能力,实为击鼓传花“游戏”
“积极响应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法规”“积极建立银行存管,更安全透明,杜绝资金池”“积极加强风控管理”……
警方查获的资料里,这样的口号都以醒目的字体加粗放大,在“善林金融”对外的公开宣传中,安全、正规一直是噱头。公安机关在调查中发现,不论是“线下”还是“线上”,“善林金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都与宣传相差甚远。
据了解,“善林金融”在2015年逐渐推出“善林财富”“善林宝”“幸福钱庄”“广群金融”“雪橙金融”等多个“线上”理财平台,销售“鑫年丰”等债权转让类理财产品。
毛欣介绍,与宣传相悖,众多理财产品中,“善林金融”不仅私设资金池,还通过对外宣称投资实体经济来迷惑投资参与者。实际上,其所投项目的资金比例远远低于吸收款额,相关团队也并不专业,不具备任何风控能力,所投项目基本无盈利能力,仅仅是作为“包装”的噱头对外宣传。 (下转第四版)
另一方面,对比并无多少收益能力的投资项目,“善林金融”的开销却非常庞大。在知名媒体上投放广告,邀请明星专家站台,投入大量经费用于包装,绝大部分非法集资款被用于向前期投资人还本付息,以此制造公司投资盈利和经营状况良好的假象,部分非法集资款被挥霍于支付高额佣金、租赁豪华办公场地、广告宣传等高运营成本及个人挥霍,最终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难以维系运作和兑付本息。
面对逐渐扩大的窟窿,周某某等人想出的办法竟然是继续开发包装新的项目,继续吸收更多的钱来拆东墙补西墙。
2017年8月,为募集资金兑付前期出资客户本息,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召集相关高管开会,将参与投资的贵州某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作为债权进行包装,通过隐瞒实际债权的方式,发行年化收益率8%至14%的“政信通”(又名“幸福之路”)的理财产品。
“善林金融靠‘借新债还旧债’的形式维持着,就是一场击鼓传花的“游戏”,窟窿会越来越大,没有造血功能的系统总有一天会崩盘,周某某自首也是因为感到难以为继。”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一支队副支队长蔡晔说。
公安机关积极追赃挽损,民警提示避免“踩雷”
“他们真的太可恨了,我们损失的都是血汗钱。”投资参与者、退休教师王老师已经70多岁了,正是因为相信了“善林金融”光鲜的宣传,他不仅自己投入购买了相关产品,还介绍自己的家人也参与其中。
对此,上海警方提示公众,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回归理性投资心理,高回报率背后必定高风险,自觉抵制高息集资诱惑、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要增强风险抵御能力,选择正规投资渠道,做到不轻信、不盲从,不轻易涉足不熟悉的投资领域和投资项目;要增强风险应对能力,及时寻求法律帮助。
“在做好风险提示工作的同时,经侦部门将继续打击此类集资诈骗案件。”蔡晔介绍,上海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关口前移,综合采取各种调查手段,全面搜集金融领域涉众型经济犯罪线索,对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及时通报市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有关金融机构等部门采取针对性工作措施。
2018年9月20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将“善林金融”法定代表人周某某,执行总裁田某某等12人以涉嫌集资诈骗罪移送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另有41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坚持追赃到底,最大限度保护投资受损群体合法权益。”徐岗说,在“善林金融”案件的办理中,浦东公安经侦部门始终坚持打早打小,全力防止危害扩大,将充分运用各类侦查手段,全面查清涉案资金流向,现已经在第一时间查封、扣押涉案财产,冻结涉案银行账户,有效防止资产、资金转移、隐匿。
据了解,截至目前,警方已查封、冻结了相关银行账户、房产、汽车以及股权等财产,追赃挽损工作仍在进行中。
本文来源:邬春阳 责任编辑:中国警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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