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无罪人蒙冤,帮有罪人逃刑责, 一公安局长被判刑十一年半
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其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田军一审被判十一年六个月。
据央视报道,近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田军受贿、徇私枉法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田军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对扣押的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54岁的田军,曾长期在公安系统任职,2021年11月出任恩施州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2023年6月22日在任上落马。湖北省纪委监委对其开除党籍和公职的通报称,他除了存在以权谋私,收受巨额财物等问题,还存在徇私情私利,任性用权,严重损害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田军案是近年少见的由省级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省级检察院同步立案侦查的厅官腐败案。
田军。资料图
对明知无罪的人而使其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田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676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严重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被告人田军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其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徇私枉法罪。被告人田军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鉴于其主动交代了大部分尚未掌握的同种犯罪事实,已退出全部赃款,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田军,1970年10月出生,湖北五峰人。他常年在湖北政法系统任职,曾任当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宜昌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宜昌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等职。2020年3月,田军出任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跻身副厅级。2021年11月,其转任恩施州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简称恩施州)位于湖北省西南部,全州总面积2.4万平方公里,辖恩施、利川两市和建始、巴东、宣恩、来凤、咸丰、鹤峰六县。恩施州于1983年8月19日建州,是湖北省唯一的自治州。
履新恩施州之初,田军曾表态,坚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遵守法纪警规,坚决不过“防线”、不踩“红线”、不越“底线”,自觉纯洁朋友圈,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始终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坚决不做有损党性、有违纪法的事情。
然而,这名公安老兵不仅踩了纪法“红线”,还突破了执法者的“底线”。
任职恩施州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一年7个月,2023年6月22日,田军在任上落马,接受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同步立案侦查。同年12月底,湖北省纪委监委对其开除党籍和公职的通报称,田军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原则,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报销专案工作经费;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执法权异化为攫取私利的工具,执法犯法、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徇私情私利,任性用权,故意对无罪的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帮助有罪的人逃避刑事责任追究,严重损害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为何由省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省检察院同步立案侦查?
田军案备受关注的背后,是反腐败工作中的新变化。
厅官被查的通报中,由省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时,省检察院同步立案侦查的案件,较为罕见。一般来说官员涉嫌违纪违法,都是由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之后,才将涉嫌犯罪的部分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田军案,是近年少见的由省级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省级检察院同步立案侦查的厅官腐败案。
田军案有个背景,就是2018年先后审议通过的监察法和修正的刑事诉讼法,对职务犯罪管辖权作出调整。将此前由检察机关管辖的“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归由监察机关管辖。
根据新规,监察机关依法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进行调查;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涉嫌哪些罪名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018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相关案件管辖范围作出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实施下列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案件,可以立案侦查的14个罪名:1.非法拘禁罪;2.非法搜查罪;3.刑讯逼供罪;4.暴力取证罪;5.虐待被监管人罪;6.滥用职权罪;7.玩忽职守罪;8.徇私枉法罪;9.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10.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11.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12.私放在押人员罪;13.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14.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今年湖南有两名曾任政法系统领导职务的官员被查,省检察院对其涉嫌利用职权实施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犯罪依法予以立案侦查。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8月2日消息,卸任11年后,今年1月被查的湖南省长沙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谢树林被移送审查起诉。据通报,湖南省长沙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谢树林(正厅级)在担任长沙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市公安局党委书记期间涉嫌徇私枉法一案,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并于近日侦查终结,移送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门审查起诉。同时,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的其涉嫌受贿案一并移送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据湖南省纪委监委对其开除党籍的处分通报称,谢树林为政擅权,把主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肆意干预、插手执法司法、工程项目和人事安排。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0月8日消息,今年4月被查的曾任长沙中级人民法院院长5年的肖新平被移送审查起诉。据通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肖新平(副厅级)涉嫌民事枉法裁判一案,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并于近日侦查终结,移送该院职务犯罪检察部门审查起诉。同时,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的其涉嫌受贿案一并移送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据湖南省纪委监委对其开除党籍的处分通报称,肖新平特权思想严重,利用司法权力为亲属谋取私利;违规干预司法活动。
8月6日,最高检发布2024年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检察侦查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是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法律监督的重要保障。上半年对在诉讼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刑讯逼供等犯罪,依法立案侦查1100余人,以检察侦查推动纯洁司法队伍建设。激活“机动侦查”权的适用,对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经省级人民检察院决定后,立案侦查170余人。
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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