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安先行先试勇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探路者
2019-09-25 09:46:35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责任编辑:吴晓锋
□ 壮丽70年·中国法治辉煌成就巡礼
□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晓锋
每逢节假日,魔幻的洪崖洞景点都会游人如织,在美轮美奂的夜景背后,是重庆为像洪崖洞景区这样的民营企业发展付出的努力。2006年,刚刚规划建设的洪崖洞民营文化项目进展缓慢,时任重庆市主要领导率7位市级领导和18位市级部门的“一把手”来到洪崖洞现场办公,尽管此后的发展出现过波折,但是,重庆为民营经济以及各类经济成长提供充足的“阳光”、“空气”和“土壤”的承诺未变。
政法机关不作旁观者,2017年8月,重庆市公安局在全国率先重磅推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再次吹响了这个西部重镇振兴民营经济的号角。
30条推出已有两年,重庆公安机关服务民企发展的初心不变,就像重庆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邓恢林承诺的一般:“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只能坚持,不会动摇;只能加强,不会削弱;只能加劲,不会泄气。”
推出30条措施修复营商环境
对于长期报道重庆公安工作的媒体记者来说,2017年8月28日是个印象很深的日子。
这天,“空降”重庆不久的市公安局局长邓恢林首次召开新闻发布会,结合公安职能发布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措施,30条紧扣民营经济发展的“痛点”、“难点”和“堵点”,提出针对性措施,解决企业实际问题。
然而,这份面向全市企业作出的庄严承诺却得来不易。
2017年,重庆经济发展增速开始放缓,后来的数据也显示,当年GDP增速近10年来首次跌破10%。有着深厚经济学基础的邓恢林敏锐地意识到当时脆弱的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对于经济发展的牵制。
“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与中西部其他发展较好的周边省份相比,重庆民营经济横向差距很大、问题突出,主要是经济总量不大、优质大型企业偏少、科技创新能力较弱、品牌建设较为落后、开拓市场能力不强、综合成本增长较快、发展质量效益还不高。”邓恢林说,在看到成就的同时,问题不容忽略。
在重庆市委、市政府支持下,经过对重庆全市经济发展现状的深入分析,邓恢林认为,重庆民营经济发展既有经济结构调整大环境的影响,也有发展过程中软环境的制约,特别是薄熙来、王立军借“打黑”之名,滥用打黑手段打击民营企业、违规查扣资产,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导致大量民营企业和民营资本逃离重庆,破坏了法治环境进而伤害了营商环境,给重庆民营经济的发展蒙上乌云。
为确保各项措施能够真正解决重庆市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重庆市公安局在2017年7月至8月先后邀请市工商联负责人、市部分民营企业家、外地在渝民营企业家、小微企业家代表,分批进行座谈,就民营企业发展需要公安机关做什么、公安机关服务工作中存在哪些问题、下一步怎么做等方面,广泛征求意见。
当天发布会的一个细节印证了重庆公安系统力求转变作风,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决心和信心:会议开始前,邓恢林与近百名记者和民营企业代表一一握手,亲切问候;会后,邓恢林在会场出口处等候,与媒体记者和民营企业代表握手送别,恳请媒体、企业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对于营商环境的重要性,重庆一家有着数十年历史的龙头民企负责人说:“民营企业需要相对宽松的环境,需要依法执政的环境,民营企业家才敢去投资和发展。”
“‘30条’确实有干货,不仅办事效率提高了,民营资本也有了保障,很多出走的民营企业也开始回归。”该民企负责人说。
营造法治环境放在首要位置
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放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首要位置,这是重庆公安机关制定落实“30条”的初衷。
“我们要汲取薄熙来、王立军践踏法治的深刻教训,对企业负责人和企业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一律依法审慎使用拘留、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影响。”邓恢林在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上掷地有声地说。
他们是这样表态的,更是如此实践的。
2017年11月,重庆市公安局网安总队接到移动游戏创业孵化园园区4家知名企业求助,称外省某市公安局机关因侦办一起涉网案件,将公司对公账户全部冻结,冻结金额共计1.2亿元。
接到求助后,总队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市公安局服务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进行督办。经调查发现,外地警方冻结的行为无论在程序和实体上均涉嫌违规。为此,市局网安总队立即与该省公安厅网安总队主动对接协调,最终某市公安机关对相关公司银行账号全部予以解冻,维护了重庆市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法治精神是新时代企业家精神的内涵之一。法治是企业家精神的催化剂,也是企业发展最安全、最可靠的‘保护伞’。”邓恢林在重庆民营企业家“法治大讲坛”启动仪式上说。
他多次跟公安民警说:“我们公安工作涉及面广,一头连着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一头连着人民群众安危冷暖,也少不了跟企业家打交道,在工作中既要做好管理者,更要做好服务者。”
为了让民营企业享受到更加精心的服务,重庆全市公安机关把深入企业走访、密切警企关系作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建立了重庆市公安局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工作机制。
“自从有了服务民营企业发展‘30条’,大大小小的企业都有民警上门联系。小企业或简单情况对接基层派出所民警,大企业或复杂情况对接高级别民警。”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工 商联(总商会)副会长、华森制药董事长游洪涛说。
服务民营经济,重庆公安机关还注重结合“放管服”改革,让群众享受到更便捷警务服务的同时,将更多的业务下放给了民营企业。
去年4月,在全国率先推出的民营企业车驾管社会服务站号牌制作点就是生动实践。“群众在这里可以实现店内购车、上户、制牌、上牌一站式服务,立等可取。”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党委委员、车管所所长王雪峰告诉记者。
与此同时,“网上办”、“马上办”和“最多跑一次”等便企利企措施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成为重庆公安服务民营企业、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一张张靓丽名片。
严厉打击涉企犯罪更是民营企业对来自公安机关贴心服务的直接感受。
2018年7月16日下午3时,在接到辖区企业被卷入案值4000余万元的合同诈骗的报案后,渝北区公安分局当天即成立局领导牵头的专案组,不足4天后的20日凌晨,渝北公安民警就在广西将嫌疑人抓获,该案迅速告破。
数据显示,2017年,重庆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接近万亿大关,达到9832.6亿元,占GDP比重首次突破一半,达到50.5%,民营企业家的信心也在逐步重塑。
增强服务动力实现三个转变
就在重庆公安机关举全局之力,逐步掀起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热潮,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感受到实实在在便捷服务之时,党的十九大又如一缕春风温暖着重庆民营企业的人心。
“必须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2018年7月23日,重庆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召开,这是一次里程碑式的会议。“进入新时代,‘又见东风浩荡时’,民营经济发展迎来了新的春天。”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陈敏尔指出。
随后,重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重磅举措相继面世:市委、市政府同时下发意见,对加快推进新时代的民营经济发展作出具体部署。不久,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立足政法机关的职能职责,提出了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15条举措。
根据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精神和服务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2018年8月,重庆市公安局推出服务民营经济新10条,进一步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增添动力,打造形成了“30+10”的服务工作升级版。
此时,距离重庆市公安局“30条”发布已过去一年,先行先试的重庆公安服务民营经济工作已经实现了三个转变:
首先,一些领导和民警从不太理解支持,转变为积极参与推动,服务民营经济就是保障改善民生、就是维护大局稳定,成为全警上下的普遍共识。
其次,从提出具体办法解决实际问题,转变为根据形势发展需要,不断补充完善服务措施,各直属单位和区县公安机关还结合实际,先后推出了1000多条配套办法,使服务工作精准对接发展所需、企业所盼。
第三,不少单位从简单机械落实服务要求,转变为既抓规定动作又抓自选动作的有机结合,注重换位思考,从企业角度研究解决问题,增强了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总体稳步有序推进的同时,邓恢林也坦言,全市公安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包括思想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统筹协调还有待进一步增强;机制运行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服务本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联动协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重庆全市公安机关将以‘30+10’升级版服务举措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优化整改措施,加强过程跟进,确保落地见效,努力为全市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持续稳定的治安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商亲商的社会环境。”邓恢林说。
在邓恢林看来,“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极端重要,他告诫广大公安民警,要做到“亲”而有界、“亲”而有距,真心实意地帮助企业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做到“清”而有责、“清”而有为,保持党性原则和职业操守。
“30条”实施至今,重庆全市公安机关已受理民营企业咨询求助11.55万余起,走访企业31.57万余家,上门服务12.09万余次,解决涉企问题11650件;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878次,挽回企业损失16.47亿元。
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前提和基础是拥有良好的营商环境。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每个子系统中的行动者,都是这一环境生态链的塑造者,缺一不可。作为维护社会秩序、预防和打击犯罪的专门机关,公安机关在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017年8月,在新一届重庆市委、市政府坚定支持下,重庆市公安局推出服务民营经济30条措施,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高质量的法治环境。一年之后,重庆市公安局又推出服务民营经济新10条,形成“30+10”的升级版。法律界人士评价该系列举措为执法机关在新型政商关系中的角色定位和角色扮演,重新匡正了标准,为防止行政执法机关在处理涉营商环境问题上的“越位”“错位”“缺位”,摸索了大量有益经验。
重庆公安机关在遵从法治精神,并在“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基础上,发挥系统主体行动者意识,积极为优化和提升营商环境做出创新性努力,一手结合“放管服”改革做好服务者,一手严厉打击涉企犯罪做好管理者,为提升重庆区域竞争力、改善民营企业营商环境、促进西部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
本文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责任编辑:吴晓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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