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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高管贪污被查:热衷理财 让办案人员代其操作

2019-07-24 15:10:5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责任编辑:唐政 姜兆刚
  沉迷“报销” 监守自盗
 
办案人员正在研讨案情。张震 摄
  
   “我就是太爱占小便宜了,经不住眼前蝇头小利的诱惑,以致一步错步步错……”江苏某医药物流有限公司财务部原经理罗红蔚至今仍对自己曾经的行为懊悔不已。6月5日,53岁的罗红蔚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因涉嫌贪污、失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

      事情要从今年2月该公司财务部原金融主管魏伟接受监察调查说起。魏伟因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犯罪接受监察调查后,罗红蔚作为其直接主管,犹如热锅上的蚂蚁,再也无法镇定。随着相关调查的深入,一条条涉及罗红蔚“占小便宜”的问题线索逐一浮出水面。

       4月中旬,泰州市监委将罗红蔚涉嫌职务犯罪问题指定海陵区监委管辖,海陵区监委随即对罗红蔚立案调查,并迅速采取留置措施。由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罗红蔚在铁的证据面前没有过多抵抗,很快就交代了其多次采取虚假报支个人费用的形式贪污公款的事实。经查,自2013年3月至2018年11月,罗红蔚利用担任公司财务部主管、副经理、经理以及夏楠(另案处理)担任该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的职务便利,多次将个人费用在公司账上报支,非法占有国有公司财产,共计人民币12万余元。

   “记得我第一次让手下一个‘信得过’的财务人员帮忙报销个人费用时,内心非常紧张,可当费用顺利报支后,心中也就坦然了,原来有了权力后,钱可以来得这么简单。”罗红蔚回忆。

      有了第一次后,罗红蔚多次利用职务便利,将家人的生日宴餐费、个人旅游消费、个人购买手机和家电的费用,甚至是家庭的日常消费、为孩子买衣服、淘宝购物的消费,悉数从公司账上报支。

       办案人员从该公司相关涉案凭证中发现,票据的种类五花八门,各种商场购物发票、餐费发票、住宿费发票、包车费发票、旅游景点门票、路桥费发票等,应有尽有。

       据办案人员介绍,罗红蔚为了报销更多的额外费用,经常让魏伟等财务人员搜集各类票据作为报销凭证,有时为了掩人耳目,更好地隐藏自己,甚至让魏伟等人帮其经办报销相关费用,而从不告诉他们用途。

       罗红蔚在学生时期,曾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在工作初期,也曾因认真负责、业务全面,颇受领导重视,入了党,还被提拔重用。可是,随着手中拥有了一定权力,人生观、价值观在悄然发生着变化,渐渐忘却了初心,迷失了人生的方向。

       据罗红蔚交代,其2009年刚到公司工作时,也能严格按章办事,严格要求自己,可是随着领导的信任,岗位职务的调整,手中的权力加码,开始逐渐放松自我要求,多次安排其他财务人员搜集票据,假借各种理由为自己报支费用。

      据办案人员介绍,罗红蔚精于算账,热衷于购买理财产品,一有钱就投资进去,最高峰时拥有10多种理财产品。她能够清楚地记住各种理财产品的购买时间、到账时间、预期收入等,资金一到账,当天就操作买进,从不让资金闲置一天。罗红蔚在留置期间,有一种理财产品到期,她由于没办法操作,又舍不得放弃收益,竟然开口让办案人员代为操作。极为讽刺的是,就是这样一名“精于算账”的“理财高手”,最终却没能算好自己的人生账,陷进了“占小便宜”的泥潭里。

      罗红蔚作为一名国有公司管理人员,还存在有不履行管理职责、有制度不执行等情况,涉嫌严重失职犯罪。该公司财务部原金融主管魏伟作为其直接下属,非法侵吞国有公司资金,挪用国有公司资金数百万元,涉嫌贪污犯罪和挪用公款犯罪,罗红蔚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日前,泰州医药高新区监察工委已向相关主管部门等下发《监察建议书》,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促进规范化管理。(唐政姜兆刚)
 
 

本文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责任编辑:唐政 姜兆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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