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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二支队奈曼大队党支部: 激活党性因子 守望百姓平安路

2019-07-12 14:47:24 来源:中国警察网 责任编辑:陆 晗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二支队奈曼大队党支部自2018年3月18日正式成立以来,这个仅有6名党员的“年轻”基层党组织,以“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等党建工作为抓手,充分激活党性因子,全面提升执法服务能力,忠诚守望人民群众的平安路。

  以党员为先锋 带动人人争先

  奈曼大队成立于2017年3月29日,同时成立临时党支部。2018年3月18日,大队党支部正式成立后,第一时间启动了“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最大化激发这支年轻队伍的活力。

  在创建工作中,奈曼大队党支部把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服务水平作为工作目标,提出了在思想素质、作风建设、工作效能、优质服务、示范作用五方面的具体标准,并向广大群众做出了包括秉公执法、履职尽责、热情服务、语言文明、警容严整、模范守法六方面的公开承诺。

  “在创建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奈曼大队大队长谭玉介绍:“党员冲在前面,带领大队其他人,时时处处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与“党员先锋岗”创建工作相配合,奈曼大队党支部在交通违法处理室设立“微笑窗口”,采取首问负责、警务公开、延时工作、视频监控等措施,确保处理每一起交通违法行为都能做到有法可依、让当事人满意。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水平,奈曼大队党支部依托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建立“爱心驿站”,配备交通安全宣传物品、医疗用品、生活用品、维修工具等便民物品,向过往群众随时提供指路、饮水、急救药品等温情服务,受到群众的频频点赞。

  “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不仅实现了以党员为先锋、带动人人争先的良好目标,更进一步强化了党支部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2018年10月,奈曼大队党支部被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机关党建单项工作特色奖三等奖”,成为全区公安系统唯一获此荣誉的基层党支部。

  以党员为示范 实现个个担当

  奈曼大队现有6名民警、11名辅警,6名民警全部都是党员。工作中,大队采取戴党徽、放置共产党员先锋岗桌牌以及设立先锋岗展示板等措施,全面提升党员意识,不断强化自我约束能力,充分激发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通过大队党支部民主评议,推荐支部书记谭玉、优秀党务工作者范何新、优秀共产党员刘刚3名政治素质好、责任意识强、业务水平高的同志,设立“党员示范岗”,带领大队将“党员先锋岗”创建工作推向深入。

  说到支部书记谭玉,整个大队的人都对他竖大拇指。作为一名老党员,他不仅是工作中的“排头兵”,更是家里的顶梁柱。2012年3月,谭玉的妻子被查出肺癌晚期,谭玉咬紧牙关为重病的妻子撑起一片天。7年过去了,对待工作尽职尽责,对待家庭不离不弃的谭玉,成为很多人心中的榜样。

  正是在谭玉这样的优秀党员的带动下,奈曼大队党支部的号召力和凝聚力不断增强,整个大队形成了爱民务实、拼搏奋进的工作作风。

  “党员做了表率,我们都向党员学习,用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作为大队党支部成立以来发展的第一个入党积极分子,辅警李磊不仅在日常工作中表现出色,还充分发挥自己毕业于医学院校的优势,主动在大队设立的“爱心驿站”为过往群众提供应急医疗服务,受到群众的好评。“我会不断努力,争取早日入党。”李磊坚定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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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誉榜单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二支队奈曼大队成立于2017年3月29日,同时成立临时党支部。2018年3月18日,奈曼大队党支部正式成立,现有民警、辅警共17人,其中6名民警全部为党员。

  奈曼大队成立以来,在大队党支部的带领下,工作业绩突出、队伍蓬勃向上,先后多次受到表彰。2018年10月,被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机关党建单项工作特色奖三等奖”;2019年5月,被共青团通辽市委员会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2018年5月,被共青团奈曼旗委员会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

  先进人物代表

  谭玉,男,蒙古族,43岁,中共党员,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二支队奈曼大队大队长。1997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谭玉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始终奋战在公安工作一线,尽忠职守、默默奉献,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个人嘉奖5次。2012年3月,谭玉的妻子在一次体检中被查出肺癌晚期。7年多来,谭玉一肩挑起工作和家庭,对待工作尽职尽责的同时,悉心照顾重病的妻子,夫妻同心与病魔抗争。2017年,谭玉家庭被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妇联联合评选为“内蒙古第二届最美警察家庭”。

本文来源:中国警察网责任编辑:陆 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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