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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司法局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宣传

2021-03-24 11:37:36 来源:云南法制报 责任编辑:谢名章 魏琼

  本报讯(通讯员 谢名章 魏琼)3月15日上午,安宁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市司法局组织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普法志愿者,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税务局等部门,联合在安宁市金色时代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消费者权益的认识,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在活动现场,各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向群众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志愿者还现场指导消费者如何购买食盐和香烟、如何辨别各类日用品的真假,同时发放《法律援助须知》《人民调解工作手册》、法治宣传环保袋、法治宣传抽纸等宣传品2000余份。

  活动现场还设置了法律咨询服务台,律师在现场就消费者权益保护、婚姻家庭、劳动者维权等群众最关心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活动提高了商家和消费者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积极引导消费者日常生产生活中文明、健康、理性、安全消费。

  同时,安宁市还在连然、金方、草铺、青龙、太平5个街道设立宣传活动分会场,广泛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编辑:童悦敏)

本文来源:云南法制报责任编辑:谢名章 魏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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