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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里的南北朝:“情”的觉醒

2019-02-15 15:56:29 来源:文汇报 责任编辑:萧牧之(作者为南京大学文学院在读博士生)

  友情和男女之情,像是一种通感,可以互相比拟。它提醒我们六朝时期的重要思潮,就是“情”的觉醒。亲情、友情、男女之情、感物之情……都被当时的人归为一个“情”字。这么包罗万象的“情”,虽有具体的不同,却有相通的本质。

  陆机的 《拟庭中有奇树》 是颇耐寻味的。诗人写道:

  欢友兰时往,苕苕匿音徽。虞渊引绝景,四节逝若飞。芳草久已茂,佳人竟不归。踯躅遵林渚,惠风入我怀。感物恋所欢,采此欲贻谁?

  “惠风入我怀”这句,既犯了太子妃王惠风的名讳,又加上“入怀”的意象,于是诗人笔下这位抒情主人公,不太可能是男性。那么开篇“欢友”的性别就含糊起来,虽被唤作“佳人”,但似乎更可能是个男子。《古诗十九首》 中的 《庭中有奇树》 是用的思妇语气。不过,原诗通篇没有出现“欢”,只有“所思”:

  庭中有奇树,绿叶发华滋。攀条折其荣,将以遗所思。馨香盈怀袖,路远莫致之。此物何足贡,但感别经时。

  而陆诗收尾的两句,再次出现了“欢”字,写的是“所欢”。两次“欢”字,一头一尾,看起来也是一唱三叹,相互呼应。“所思”和“所欢”,所指并不完全一样。“思”可以是忧愁的,可以是平淡的,但“欢”一定是愉悦的。很显然,拟诗女主人公表达情绪的方式,比原诗要更直接热烈一些,思念的对象也更明确一些。这或许因为陆机的耿直,令他很难把原作迂曲的情绪流动完全模拟出来。陆机其它的拟古诗里,对“欢友”和“所欢”这样的表达法似乎很着迷。譬如《拟今日 良宴会》,开头“闲夜命欢友,置酒迎风馆”,对应原作的“今日良宴会,欢乐难具陈”;《拟涉江采芙蓉》,情思悠长地来了一句“采采不盈掬,悠悠怀所欢”,原诗在同一个位置用的是“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前者后头接着“四坐咸同志,羽觞不可筭”,“欢友”不出意外是指抒情主人公的朋友;后者原诗是游子念思妇的语气,而拟诗再次用“所欢”替代了“所思”。

  “欢”“所欢”或“欢友”,作为使抒情主人公感到快乐的角色,六朝五言诗和六朝乐府里,所指常常不同。在文人诗里的总体趋势,用来指朋友的频率在升高,而吴声歌曲系统里通常都指情人。两个说法都有其来源,指代情人的用法,实际出现得更早。汉乐府《西门行》唱道:“酿美酒,炙肥牛。请呼心所欢,可用解忧愁。”这里的“所欢”,就有侍宴美女、歌儿舞姬抑或“酒家胡”的意味。曹植乐府《浮萍篇》里,也写过“新人虽可爱,无若故所欢”。五言诗传统里,古诗《悲与亲友别》感叹:“念子弃我去,新心有所欢。结志青云上,何时复来还。”弃妇语气感慨的“新心有所欢”,当然也是指男子的新情人。到了“建安七子”的作品里,“所欢”用于指朋友的情况多了起来。譬如刘桢写给曹丕的赠诗,收尾可以是:“壮士远出征,戎事将独难。涕泣洒衣裳,能不怀所欢。”

  阮籍《咏怀诗》里,出现了又一种表达,就是用女子的语气,来称呼抒情主人公的男性情人:

  单帷蔽皎日,高榭隔微声。谗邪使交疏,浮云令昼冥。嬿婉同衣裳,一顾倾人城。从容在一时,繁华不再荣。晨朝奄复暮,不见所欢形。黄鸟东南飞,寄言谢友生。

  《咏怀诗》情意真切,大多颇费索解,素有“阮旨遥深”之称。但以表面意象而论,后半段以弃妇作为比喻,甚至隐隐同时致敬了《李延年歌》和《长门赋》。他说要挑拨离间从来都是很容易的,几句话的事情,交情就散了,情谊就没了;男女之间当初多么恩爱,不过转眼之间的事,很快也就淡了———就算一开始像汉武李夫人,“嬿婉同衣裳,一顾倾人城”,后来也可能就像汉武陈废后,“晨朝奄复暮,不见所欢形”———这干脆就是把朋友和情人混着讲的。友情和男女之情,像是一种通感,可以任意搭配,互相比拟。它提醒我们该时期的一个重要思潮,就是“情”的觉醒。亲情、友情、男女之情、感物之情……无论情感,还是情绪,抑或情结,乃至情怀,都被当时的人归为一个“情”字。这么包罗万象的“情”,在他们看来,就像人的五感,虽有具体的不同,却有相通的本质。于是父子和夫妇可以互相借喻,兄弟和夫妇可以共享意象,“鸳鸯”既出现在言男女之情的曹丕《秋胡行》,也出现在嵇康《赠秀才入军》对兄长的致敬中。朋友关系“好得像情人一样”,那更是再正常不过的表达。曹植《赠王粲诗》就曾拿“中有孤鸳鸯,哀鸣求匹俦”起兴,目的是引出下文的“谁令君多念,自使怀百忧”。王粲也不至于觉得有什么不妥。概而论之,只要是“情”,都是可以混着说的。那么“所欢”既然可以指情人,当然在他们看来,也就可以指朋友。

  到了西晋时期,潘岳《悼亡诗》“静居怀所欢”,那是怀念他太太。陆机的“所欢”,则既有游子眼中的思妇,也有思妇心里的游子,他有时候会干脆用“欢友”这个词,而“欢友”既可以是朋友,也可以是情人。

  多年之后,谢灵运创作《拟魏太子邺中集诗八首》,当模拟到刘桢的时候,干脆用“欢友”替代了刘桢本人用过的“所欢”。沈约《赠刘南郡季连诗》则在四言诗里也使用了“欢友”。这些都是朋友的意思。而单独使用“欢”,或“所欢”,则基本保持了“情人”的意味,而且吴声歌曲里特别多。在这些语境里,称呼男性情人的“郎”,类似英语语境里的“my l ord”,而“欢”就等同于“honey”这类昵称了。《子夜歌》 中就有:“怜欢好情怀,移居作乡里。桐树生门前,出入见梧子。”抒情女主人公说,我喜欢这个好男儿,所以搬去和他做邻居,这样天天都可以见到他啦。(“梧子”谐音“吾子”,犹言“我那位先生”,是吴声歌曲常见双关。)又有:“欢愁侬亦惨,郎笑我便喜。不见连理树,异根同条起。”《懊侬歌》则有:“我有一所欢,安在深阖里。桐树不结花,何有得梧子。”值得注意的是吴声歌曲系统同时也会用朋友指情人。还是《子夜歌》:“见娘善容媚,愿得结金兰。空织无经纬,求匹理自难。”同样很著名的《碧玉歌》则有:“碧玉小家女,不敢贵德攀。感郎意气重,遂得结金兰。”前者是男子语气,后者是女子口吻,都以“金兰”指夫妇,或者情人,也是十分羞涩委婉的表达。它们似乎隐隐呼应“欢友”指情人之义。或许,最初这个意义就来自吴语文化吧。

本文来源:文汇报责任编辑:萧牧之(作者为南京大学文学院在读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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