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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短公告送达时间!民诉法将调整16处:新增条文8条 修改条文8条

2021-10-21 10:35:34 来源:光明网 责任编辑:孙满桃

光明网北京10月19日电(记者 孙满桃)

  在19日上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作说明。

  据悉,草案共对民事诉讼法提出16处调整建议,其中新增条文8条,修改条文8条,主要包括:一是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合理扩大司法确认程序适用范围,完善司法确认案件管辖规则。二是完善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和方式,明确不得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类型,简化小额诉讼案件审理方式。三是完善简易程序规定,调整简易程序适用条件。四是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建立基层人民法院独任制普通程序审理模式和中级、专门人民法院二审独任制审理模式。五是完善在线诉讼及送达规则,明确在线诉讼与线下诉讼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完善电子送达和公告送达规则,合理缩短公告送达时间。

  民事诉讼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是规范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规则。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信息化时代到来,矛盾纠纷数量持续高速增长,民事审判工作形势发生深刻变化,现行民事诉讼法有些规定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人民群众对公正、高效、便捷解纷的司法需求,有必要予以完善。

  周强表示,2019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授权最高法在15个省(区、市)20个城市的法院,开展为期两年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经过近两年试点,相关程序规则已被实践证明切实可行,所涉重点难点问题基本形成共识,修改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已经具备。

  [责编:廖慧]

本文来源:光明网责任编辑:孙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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