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N”: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路径
2019-09-03 09:45:05
来源:中国警察网
责任编辑:王传宗 韩志忠
进入新时代,公安机关如何发挥主观能动性,改进和提升创新社会治理能力?
8月6日,福建省漳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推行“2+N”模式暨“社区(乡村)110”的通知》。
作为新时代“漳州110”精神的发源地,漳州市公安机关给出的答案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弘扬新时代“漳州110”精神,紧抓“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契机,深入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在共建共治共享中开辟一条适应时代发展的社会治理创新之路。
更高水平的平安漳州建设如火如荼,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漳州市群众安全感达98.23%,创近年新高。
“2+N”——
专职人员与群防力量相结合
“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充分调动各方群防群治力量,全面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建设。”漳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黄华安说。
7月16日,漳州市区发生一起飞车抢夺金项链的案件,警方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7月25日2时许,民警联合“龙溪猎鼠队”,经过3个多小时蹲守、追击数公里,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这是一起在城乡社区网格治理“2+N”模式支撑下破获的典型案例。
据了解,漳州城乡社区网格治理“2+N”模式暨“社区(乡村)110”中的“2”即“二员”,指城乡社区农村的网格员和民警(辅警);“N”是指治安巡防队、法律援助队、志愿服务队等若干支专门队伍。
具体操作中,由所在社区(村居)“两委”成员担任的网格员和按“一社区(村居)一警(辅警)”配置的民警(辅警)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专职承担采集基础信息、收集社情民意、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宣传政策法律法规、代办公共服务等职责和任务,加上因地制宜组建的治安巡防队、法律援助队、志愿服务队等若干支专门队伍,组成城乡社区综合治理的一张大网,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目标。
“‘二员’需要真正发挥作用,带领多个专门队伍做好平安建设工作。”7月23日召开的漳州市城乡社区网格治理现场会上,黄华安作出明确部署,“今年11月底前,漳州将在全市全面建立‘社区(乡村)110’,即城乡社区网格治理‘2+N’模式。”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漳州市在连续3年刑事警情下降的基础上,刑事警情同比又下降20%、入室盗窃警情下降35%。
有效抓手——
“枫桥经验”与漳州实际相结合
芗城分局是漳州市城区社区网格治理“2+N”模式的试点单位。
漳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芗城分局局长陈建生介绍,芗城分局建立“‘2+3’社区110”模式,由当地巡防队员、物业保安、小区楼长、退役军人、人民调解员、律师等专业人员组成了110治安巡防队、110法律援助队和110志愿服务队,与社区网格员、民警(辅警)一起,编织起覆盖全市城乡的“和谐网”“平安网”“服务网”。
今年2月,平和县芦溪镇开始运行“乡村110”网格治理工作模式。作为漳州市乡村网格治理“2+N”模式的试点单位,平和县公安局推行“‘2+2’乡村110”模式,以行政村网格员、一村一辅警力量为核心,建立由治安巡防队和法律政策服务队组成的“二队”,全面推动网格治理工作。
“只要群众有需求,就近找‘社区(乡村)110’就能得到有效满足。”黄华安说,“城乡社区网格治理‘2+N’模式,是我们全面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的有效抓手。”
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伊始,漳州市公安局成立了由黄华安担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的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提出了明确要求。
矛盾纠纷有人化解,违法犯罪有队伍打击,服务群众更加贴近。
依托城乡社区网格治理“2+N”模式暨“社区(乡村)110”,漳州市公安机关把百姓身边的小事、急事、难事解决在家门口,把社区治理的痛点、难点、堵点化解在第一线,推动社区、乡村更加和谐稳定发展。
治理创新——
基层警务与党务政务相结合
“兼任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后,社区民警深扎社区、服务群众,老百姓看到警察也不陌生了。我们更能融入群众之中,这才是真正的警民一家亲。”林宏华说。
林宏华是芗城分局西桥派出所华南社区警务室民警。她的另一个职务是华南社区党总支副书记。
2018年8月,芗城区推出强化社区警务八项措施,48名社区民警进社区兼任党支部副书记。
“她不仅仅是我们的林警官,更是我们的林副书记。”家住华南社区的陈奶奶说,“有了党组织和民警,我们心里更踏实。”
一个职务的变化,将社区民警进一步变成“自家人”。
“有了‘2+N’模式,平安建设的力量更加多元、基础更加牢固、效果更加显著。小事不出居委会、大事不出街道,这样的社区才能更加平安和谐。”林宏华说。
将基层警务融入党务、政务,为基层治理的能力提升打开新途径。
在7月23日召开的漳州市城乡社区网格治理现场会上,漳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阮开森要求,全市要以此为抓手,全面推进基层治理能力的有效提升。
“目前,按照公安部和福建省公安厅相关要求,我们已在全市范围内落地社区民警兼任社区(村)党支部副书记制度,并产生了良好的效果。”黄华安表示,“我们要大力弘扬新时代‘漳州110’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2+N’模式,充分发挥社区群防群治力量,不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本文来源:中国警察网责任编辑:王传宗 韩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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