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通报“反垄断第一案”:行政部门涉嫌垄断
2021-02-26 15:07:32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吴剑锋
新华社福州2月25日电(记者吴剑锋)福建省市场监管局24日通报一起反垄断案件,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因要求相关企业及人员安装某软件,涉嫌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被立案调查。据了解,这是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成立以来查处的第一起反垄断案件。
2019年4月27日,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印发文件,要求全市道路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安装应用“安途帮”交通运输安全培训管理服务平台。该局同时提出,“要将‘平台’的应用情况作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日常安全监管中,定期检查和通报培训平台上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并辅以“组织平台应用培训”“责令限期整改”等强化督导系列措施。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福州市交通运输局的相关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据了解,调查过程中,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已提出废止相关文件、引导道路运输企业自主选择安全教育培训模式的整改思路,并对局机关2名有关责任人进行效能问责。
目前,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已依据相关规定,向福州市政府发出行政建议书,建议责令福州市交通运输局改正相关行为。
2019年4月27日,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印发文件,要求全市道路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安装应用“安途帮”交通运输安全培训管理服务平台。该局同时提出,“要将‘平台’的应用情况作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日常安全监管中,定期检查和通报培训平台上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并辅以“组织平台应用培训”“责令限期整改”等强化督导系列措施。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福州市交通运输局的相关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据了解,调查过程中,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已提出废止相关文件、引导道路运输企业自主选择安全教育培训模式的整改思路,并对局机关2名有关责任人进行效能问责。
目前,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已依据相关规定,向福州市政府发出行政建议书,建议责令福州市交通运输局改正相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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