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丨“花式”捞钱的局长
2021-11-02 14:44:29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责任编辑:雷军艺 王铭坚
云南省文山州公安局副局长马贵迎在文山州公安系统从警40年,说话办事分量十足。但他知法犯法、执法违法,各种“花式”捞钱,越了红线破了底线,最终“马”失前蹄。
2020年9月30日,马贵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查,马贵迎利用担任富宁县公安局局长,文山县(市)公安局局长,文山州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处理矿山矛盾纠纷、拨付工程项目资金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不法商人老板所送人民币共计200余万元。2021年4月9日,马贵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马贵迎出生于普通家庭,在物资匮乏的年代,作为家中的大哥,他自小就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后来,他进入砚山华侨农场派出所工作,开启了近40年的从警生涯。按他自己的话说,从小就“穷怕了”。所以,早在1993年,马贵迎就与一个湖南老板做起了倒卖矿石的生意,由此,他在“花式”捞钱的路上越走越远。
2012年7月的一天,商人郑某某的叔叔与他人打架斗殴,文山市公安局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决定,郑某某马上找到马贵迎说情。马贵迎给文山市拘留所所长尹某某打了一个电话,随后,郑某某的叔叔还没踏进拘留室的大门,就已经被释放了。
为表达谢意,郑某某借拜年的名义,邀请马贵迎到家里做客,饭后,郑某某送给马贵迎5000元现金红包,在接下来的几年里,马贵迎陆续收到郑某某奉上的所谓“拜年钱”就有10多万元。“我们经常在一起吃饭、喝茶。逢年过节递个红包,中秋拿个五千,春节拿个一万,我们就是这样建立情感的。”郑某某道出了与马贵迎的“交往秘籍”。
2010年,郑某某的矿山发生了治安事件,公司无力协调,郑某某立即找到马贵迎请求帮忙,马贵迎出面解决。事后,郑某某以公司的名义送了10万元给马贵迎以示感谢,马贵迎二话没说,欣然收下。
“你有没有‘闲钱’?有的话,你拿给我去做生意,到时按银行收益付给你利息。”在商人王某某的撺掇下,马贵迎走上了投资理财这条“发财”路。
1995年,马贵迎把倒卖矿石获取的一部分收益拿给王某某帮忙“打理”。说是“打理”,实际上是高利放贷。据马贵迎交代,他交由王某某的“理财”获利就超过200万元。
然而,马贵迎并不满足于此。2001年,又与他人合伙,各出资10万元投资了砚山县城的一个汽车修理厂。本以为又可以大赚一笔,但由于经营管理不善,未能获得预期收益,于是,马贵迎又另起炉灶,打起了投资矿山的主意。
2010年11月,马贵迎向文山州某有限公司董事长胡某某“借”了100万元,入股矿山资源开采。为规避组织调查,当时还写了一张借条,但胡某某为了表示朋友之间“够意思”,撕毁了借条。后来,因另一起案件查处了胡某某的不正常经济往来关系,马贵迎害怕自己露出马脚,又补了一张借条给胡某某。
办案人员在调查中还发现,马贵迎长期霸占企业车辆归自己使用,直到他被采取留置措施时仍未归还。他妻子与别人合伙购买基金,但马贵迎在他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从未填报过,并辩解“不知情”。他还以自己的名义与情人购买商品房,享受优惠政策。
“伍某某送过80万元?我记不清楚了。陈某某送过50万元?我没印象了。”马贵迎收钱已收得毫无知觉。马贵迎通过找他人的身份证来代办银行卡,专门收受、存放贿赂。可笑的是,马贵迎在长达13年里收受的130万元贿赂款却分文未动。当办案人员问他为何不使用时,他说始终觉得钱是有问题的。
尽管马贵迎处心积虑、机关算尽,但还是应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那句老话,最终沦为了阶下囚。(云南省文山州纪委监委 雷军艺 王铭坚)
2020年9月30日,马贵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查,马贵迎利用担任富宁县公安局局长,文山县(市)公安局局长,文山州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处理矿山矛盾纠纷、拨付工程项目资金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不法商人老板所送人民币共计200余万元。2021年4月9日,马贵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马贵迎出生于普通家庭,在物资匮乏的年代,作为家中的大哥,他自小就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后来,他进入砚山华侨农场派出所工作,开启了近40年的从警生涯。按他自己的话说,从小就“穷怕了”。所以,早在1993年,马贵迎就与一个湖南老板做起了倒卖矿石的生意,由此,他在“花式”捞钱的路上越走越远。
2012年7月的一天,商人郑某某的叔叔与他人打架斗殴,文山市公安局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决定,郑某某马上找到马贵迎说情。马贵迎给文山市拘留所所长尹某某打了一个电话,随后,郑某某的叔叔还没踏进拘留室的大门,就已经被释放了。
为表达谢意,郑某某借拜年的名义,邀请马贵迎到家里做客,饭后,郑某某送给马贵迎5000元现金红包,在接下来的几年里,马贵迎陆续收到郑某某奉上的所谓“拜年钱”就有10多万元。“我们经常在一起吃饭、喝茶。逢年过节递个红包,中秋拿个五千,春节拿个一万,我们就是这样建立情感的。”郑某某道出了与马贵迎的“交往秘籍”。
2010年,郑某某的矿山发生了治安事件,公司无力协调,郑某某立即找到马贵迎请求帮忙,马贵迎出面解决。事后,郑某某以公司的名义送了10万元给马贵迎以示感谢,马贵迎二话没说,欣然收下。
“你有没有‘闲钱’?有的话,你拿给我去做生意,到时按银行收益付给你利息。”在商人王某某的撺掇下,马贵迎走上了投资理财这条“发财”路。
1995年,马贵迎把倒卖矿石获取的一部分收益拿给王某某帮忙“打理”。说是“打理”,实际上是高利放贷。据马贵迎交代,他交由王某某的“理财”获利就超过200万元。
然而,马贵迎并不满足于此。2001年,又与他人合伙,各出资10万元投资了砚山县城的一个汽车修理厂。本以为又可以大赚一笔,但由于经营管理不善,未能获得预期收益,于是,马贵迎又另起炉灶,打起了投资矿山的主意。
2010年11月,马贵迎向文山州某有限公司董事长胡某某“借”了100万元,入股矿山资源开采。为规避组织调查,当时还写了一张借条,但胡某某为了表示朋友之间“够意思”,撕毁了借条。后来,因另一起案件查处了胡某某的不正常经济往来关系,马贵迎害怕自己露出马脚,又补了一张借条给胡某某。
办案人员在调查中还发现,马贵迎长期霸占企业车辆归自己使用,直到他被采取留置措施时仍未归还。他妻子与别人合伙购买基金,但马贵迎在他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从未填报过,并辩解“不知情”。他还以自己的名义与情人购买商品房,享受优惠政策。
“伍某某送过80万元?我记不清楚了。陈某某送过50万元?我没印象了。”马贵迎收钱已收得毫无知觉。马贵迎通过找他人的身份证来代办银行卡,专门收受、存放贿赂。可笑的是,马贵迎在长达13年里收受的130万元贿赂款却分文未动。当办案人员问他为何不使用时,他说始终觉得钱是有问题的。
尽管马贵迎处心积虑、机关算尽,但还是应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那句老话,最终沦为了阶下囚。(云南省文山州纪委监委 雷军艺 王铭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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