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十年间减少两万余起伤亡事故
中国警察网北京4月28日电 记者程林杰、刘哲、黄亦程报道:今年5月1日是“醉驾入刑”十周年,28日,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发起并联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人民公安报社、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中广联交通宣传委员会等13家单位主办的醉驾入刑十周年纪念暨倡建酒驾醉驾治理社会共同体启动仪式在京举行。在“醉驾入刑”十周年之际,14家单位共同签署“酒驾醉驾治理社会共同体”框架合作协议,联合发起“抵制酒驾,珍爱生命”的倡议。
据了解,自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公检法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取得了显著的效果。“酒后拒驾”日益成为越来越多群众的自觉行为,成为社会普遍认同和支持的文明准则和法治规则。2020年每排查百辆车的醉驾比例比“醉驾入刑”前减少70%以上。在机动车、驾驶人数量保持年均1800万辆、2600万人的高速增长情况下,全国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酒驾醉驾肇事导致的伤亡事故相比上一个十年减少了2万余起,挽救了数万家庭免于破碎、返贫。醉驾治理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是唯一的标准。各地普遍将严肃处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有效促进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法纪意识。“醉驾入刑”广受人民群众拥护,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在启动仪式上表示,治理“醉酒驾驶”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难题,“醉驾入刑”是各国治理酒驾醉驾,预防交通事故的常用、有效手段,也是法治社会、汽车时代发展的必经过程。坚持“醉驾入刑”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直接体现,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有力消除现实危害、震慑潜在违法的必然选择,是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难题,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具体实践,是新时代坚持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中广联交通宣传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分别结合自身工作、生活同与会嘉宾共同分享“醉驾入刑”带来的积极影响。著名演员、交通安全宣传员公益代表张国强发布酒驾醉驾社会治理倡议书,倡议全社会争做“抵制酒驾,珍爱生命”的践行者、劝导者、倡导者、宣传者。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14家联合发起单位以及交通安全有关企事业单位、媒体支持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启动仪式。
本文来源:中国警察网 责任编辑:程林杰 刘哲 黄亦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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