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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整治9万余辆逾期未报废机动车 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2019-10-25 11:00: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刘玉桃 史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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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4日,甘肃公安机关集中整治报废机动车大会战暨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视频会议在兰州召开。 钟欣 摄
  中新网兰州10月24日电 (刘玉桃 史静静)24日,甘肃公安机关集中整治报废机动车大会战暨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视频会议在兰州召开。为彻底消除报废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带来的安全隐患,切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甘肃开展为期2个月的已经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集中整治大会战,确保全省93467辆逾期未报废的机动车80%以上予以报废。
  此次大会战,将对已经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甘肃交管部门将依法收缴车辆并强制报废,同时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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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交警执勤。(资料图) 钟欣 摄
  对于小型非营运机动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10年内,有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而被强制报废的,具有机动车被依法查封、扣押、被盗抢和机动车所有人被羁押等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提出恢复机动车状态的,经交警支队会议研究,集体审核、严格检验后,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办理恢复机动车状态业务,恢复状态只限一次。
  甘肃省公安厅表示,对交通警察在执勤执法中查获的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管部门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注销登记。对驾驶人处20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针对拒不配合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公安机关查获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将依法扣留车辆,经调查核实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对机动车所有人拒不配合办理注销登记的,将作出予以收缴、强制报废的处罚决定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
  甘肃省公安厅还将开展有奖举报,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对举报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嫌疑机动车的给予举报人200元奖励,对举报驾驶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的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
  此外,甘肃省公安厅称,支持和鼓励增设报废车辆回收网点,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上门服务等。为大会战提供支持和保障。(完)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责任编辑:刘玉桃 史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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