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海关“猎狐行动”抓获外逃犯罪嫌疑人297名
2019-07-30 14:46:08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责任编辑:蔡岩红
两外逃走私固废犯罪嫌疑人被缉捕归案
全国海关“猎狐行动”抓获外逃犯罪嫌疑人297名
法制网北京7月30日讯 记者 蔡岩红海关总署今天通报,7月26日晚,海关缉私警察将涉嫌走私固体废物外逃犯罪嫌疑人孙某、陆某依法押解回国。这是在公安部、外交部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海关总署指挥青岛、拱北海关联合执法,取得的又一重要战果。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国海关缉私部门已在“猎狐行动”中抓获外逃犯罪嫌疑人297名。
近年来,全国海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蓝天”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洋垃圾走私。根据“蓝天2019”专项行动部署,海关缉私警察严厉打击走私固体废物违法犯罪,全力缉捕在逃犯罪嫌疑人。
据海关介绍,2017年11月21日,拱北海关缉私局立案侦办中山某公司走私进口废物案,打掉2个走私犯罪团伙,查证走私废塑料5万吨。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陆某先后潜逃至日本、阿联酋、沙特阿拉伯、泰国等地藏匿。现查明,陆某涉嫌冒用广东中山某公司的《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从香港走私进口废塑料1.1万吨。
2018年5月22日,青岛海关开展集中打击洋垃圾走私行动,打掉3个走私固体废物犯罪团伙,现场查扣走私废矿渣376吨,查证走私废物3100吨,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孙某逃往泰国藏匿。现查明,杭州富阳某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孙某涉嫌以伪报品名方式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物,孙某向海关申报进口16个集装箱的锌精矿376吨,实际进口货物为“冶炼、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含锌废料”,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
全国海关缉私部门开展境外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以来,在公安部猎狐办的指导下,青岛、拱北海关缉私局将孙某、陆某作为重点追逃人员,并列为公安部“猎狐行动”目标逃犯,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报,予以全球通缉。通过公安部国际合作局、外交部条法司、中国驻泰国使馆等相关部门向泰国执法部门通报逃犯线索。泰国执法部门依据提供线索在曼谷成功将上述犯罪嫌疑人抓获,随即青岛、拱北海关缉私局派员赴泰国将犯罪嫌疑人孙某、陆某押解回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查院、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敦促走私废物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海关提醒走私废物涉案单位、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拒不投案自首,以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仍顶风继续走私废物进境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窝藏、包庇、资助涉案人员,帮助毁灭、伪造证据,掩饰、隐瞒、转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执法机关鼓励和保护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动员、规劝涉案人员投案自首,也请民众积极举报走私违法犯罪线索,或者提供涉案人员藏匿线索。
全国海关“猎狐行动”抓获外逃犯罪嫌疑人297名
法制网北京7月30日讯 记者 蔡岩红海关总署今天通报,7月26日晚,海关缉私警察将涉嫌走私固体废物外逃犯罪嫌疑人孙某、陆某依法押解回国。这是在公安部、外交部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海关总署指挥青岛、拱北海关联合执法,取得的又一重要战果。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国海关缉私部门已在“猎狐行动”中抓获外逃犯罪嫌疑人297名。
近年来,全国海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蓝天”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洋垃圾走私。根据“蓝天2019”专项行动部署,海关缉私警察严厉打击走私固体废物违法犯罪,全力缉捕在逃犯罪嫌疑人。
据海关介绍,2017年11月21日,拱北海关缉私局立案侦办中山某公司走私进口废物案,打掉2个走私犯罪团伙,查证走私废塑料5万吨。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陆某先后潜逃至日本、阿联酋、沙特阿拉伯、泰国等地藏匿。现查明,陆某涉嫌冒用广东中山某公司的《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从香港走私进口废塑料1.1万吨。
2018年5月22日,青岛海关开展集中打击洋垃圾走私行动,打掉3个走私固体废物犯罪团伙,现场查扣走私废矿渣376吨,查证走私废物3100吨,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孙某逃往泰国藏匿。现查明,杭州富阳某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孙某涉嫌以伪报品名方式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物,孙某向海关申报进口16个集装箱的锌精矿376吨,实际进口货物为“冶炼、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含锌废料”,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
全国海关缉私部门开展境外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以来,在公安部猎狐办的指导下,青岛、拱北海关缉私局将孙某、陆某作为重点追逃人员,并列为公安部“猎狐行动”目标逃犯,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报,予以全球通缉。通过公安部国际合作局、外交部条法司、中国驻泰国使馆等相关部门向泰国执法部门通报逃犯线索。泰国执法部门依据提供线索在曼谷成功将上述犯罪嫌疑人抓获,随即青岛、拱北海关缉私局派员赴泰国将犯罪嫌疑人孙某、陆某押解回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查院、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敦促走私废物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海关提醒走私废物涉案单位、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拒不投案自首,以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仍顶风继续走私废物进境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窝藏、包庇、资助涉案人员,帮助毁灭、伪造证据,掩饰、隐瞒、转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执法机关鼓励和保护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动员、规劝涉案人员投案自首,也请民众积极举报走私违法犯罪线索,或者提供涉案人员藏匿线索。
本文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责任编辑:蔡岩红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警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相关阅读
- 2023-05-15西藏阿里:“田间警务”撒播春耕“安全种子”
- 2023-05-12冰城治安新地标 防洪纪念塔街面警务站为民服务开门红
- 2023-05-11凌晨3时,南宁外卖小哥冒雨骑车直奔警务站……
- 2023-05-10上海警方今年以来侦破涉烟犯罪案件40余起 涉案金额1.5亿余元
- 2023-05-09刑拘23人!北京房山警方打掉两个“低价游”诈骗团伙
头条图文
热点推荐
精选图文
阅读排行榜
品牌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