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小利泄露军事秘密,兼职诱惑是“毒饵”
本报讯(通讯员孟婧 聂瑜)“想要做兼职吗,技术含量不高,每天到固定地点拍拍照就行,报酬优厚。”4月14日,江苏省连云港市检察院依法对2起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以涉嫌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而这两起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缘起,均是网络聊天群里的高薪兼职“诱惑”。
2020年6月,无业青年赵某在聊天软件上看到一则广告,称招聘国内兼职人员“工作轻松,待遇优厚”,赵某心动之下与境外人员结识,境外人员以招聘环境观测员等兼职为幌子,通过境外通联软件,指令赵某利用望远镜和手机对某军事基地、港口开展情报观测搜集活动,并将信息通过通联软件发给境外人员,以此获利。
“一开始对方让我做简单海水测量,后来就让我到指定军事区域拍照,每天给我200元钱。”赵某在讯问中交代,自己在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开设账户,收到境外人员支付的虚拟货币后卖掉以获取现金。他声称一开始抱着赚钱的目的,没多考虑对方动机,后来虽然有所怀疑,但是心存侥幸继续在做。
而当天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另一名被告人顾某经历和赵某高度相似,顾某也是在聊天软件上结识境外人员,对方以做兼职为由,要求顾某拍摄军事设施照片,报酬从100元至350元不等。2020年6月到12月间,顾某频繁拍照,违法所得被其陆续挥霍。
经鉴定,顾某、赵某刺探、提供给境外人员的信息被认定为军事秘密。两起案件系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为确保案件顺利起诉,连云港市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对案件侦查方向及取证重点进行指导,补强了境外人员身份锁定、提请密级鉴定电子证据固定等证据链薄弱环节,有效推进侦查进度。
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实地查看海军某舰队基地、犯罪嫌疑人刺探地点等,同时就案件中争议的问题,与侦查人员充分探讨,引导侦查机关进一步完善案件证据。案件办理阶段,加强释法说理,听取被告人辩护律师意见,推动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在律师见证下被告人顾某、赵某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目前,该两起案件正在审理中。
(责编:马昌、吴楠)
本文来源:检察日报责任编辑:孟婧 聂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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