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防并举 助力平安中国建设
2019-09-26 15:03:29
来源:中国警察网
责任编辑:万广朋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分局长庆派出所民警联合社区平安志愿者在辖区走访。本网记者 陈路坤 摄
“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更便利了”“老百姓异地办理身份证不用来回奔波了,一些长期无户口的人可以登记户口了”;“人民群众有了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亿多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行动正在继续”“很多港澳台居民拿到了居住证”;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17年、2018年、2019年的新年贺词中,以亲切的话语勾勒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给老百姓带来满满的获得感。
户籍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身份证异地受理、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这些亮点是全国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系统在深化改革过程中,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推出的有力改革举措。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伴随着70年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全国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系统走过了一条不平凡的发展道路。
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实践活动,全面加强治安管理工作和治安队伍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动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打造平安中国名片——
建立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各项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社会开放性、动态性、流动性大大增强,治安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也随之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
置身于这一伟大的历史进程中,全国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系统在公安部党委的领导下,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不断改革和加强治安管理工作,一砖一瓦构筑起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70年间,我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由无到有、由弱到强、由靠人力到靠科技,走出了一条改革创新、向科技要警力的新路子。
党的十九大以来,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再次提速。
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快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今年3月1日,公安部党委审议通过了《全国公安机关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行动计划》。
今年8月,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对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出工作要求。他强调,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要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必须加强以派出所为重中之重的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为此,公安部多次召开重要会议进行部署。
——在1980年召开的全国城市公安派出所基础工作座谈会和1984年召开的全国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会议上,公安部明确要求把派出所建设作为基层基础工作的关键一环。
——1997年,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派出所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把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作为派出所的主要任务。
——2002年,公安部召开“杭州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派出所是“集管理、防范、打击、服务等多种职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的性质。
——2012年,公安部“江苏会议”召开后,全国公安机关大力加强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的派出所工作,派出所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得到新的提升。
——2019年,公安部部署在全国公安机关全面开展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安治理格局、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贡献。
主动作为的担当,促成上下联动的局面;
蹄疾步稳的推进,激起千帆竞发的热潮。
——湖北武汉,积极打造三道圈层立体化防线,利用圈层防线,结合市域单元防控以及对治安要素的精准管控,让犯罪分子无处隐遁。
——北京通州,突出北京城市副中心定位,全力打造空中、地面、水域、点位、社会面、互联网智能化安保体系。
——江苏常熟,打造了一支千余人的专职巡特警队伍,构筑环城、环市的“治安防控识别圈”。
擦亮群众工作金字招牌——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枫桥经验”形成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发展于改革开放新时期,创新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诸暨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捕人少,治安好,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毛泽东同志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自此成为我国公安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历经半个多世纪的风雨滋养,如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孕育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了由“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新时期“枫桥经验”向“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跨越。
一份殷殷嘱托,重若千钧——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201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为公安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一份期许,直抵人心——
“要聚焦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动各方力量,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把风险防范化解在源头,夯实平安中国根基。”
2019年4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政法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了路径。
一封回信,饱含深情——
“希望你们和全国广大派出所民警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坚持源头治理、群防群治,与群众手拉手、心相印,积极投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风险隐患消除在初始,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安治理格局、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贡献。”
今年7月,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在收到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长庆派出所汇报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的来信后,写下了这封回信。
“枫桥经验”始于基层,源自公安。在公安工作中,治安管理工作与群众接触最密切、社会覆盖面也最广,治安管理系统在公安机关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中,发挥着主力军和排头兵作用。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人民为中心是根本立场。全国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系统充分组织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积极打造“枫桥经验”的社区、乡村、海上、网上样本,使“枫桥经验”遍地开花结果、生机勃勃。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就地化解矛盾是重要内涵。全国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系统主动融入党委政府基层治理平台,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共化解矛盾纠纷620万起。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
全国各地公安机关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为载体,探索出更多来源于基层公安的生动实践,它们正由点及面迅速席卷大江南北,收获“春色满园”。
在北京,市公安局在户籍派出所设立治安、民间纠纷联合调解室。2018年以来,共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4万起;
在山西,公安机关积极探索建立多部门协同、法理情融合、网上网下共建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2018年以来,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率达94.32%;
在吉林,全省1348个社区警务室全部建立调处点,9338个行政村全部配齐农村辅警,今年以来已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2.8万起;
……
深化改革强警苦练内功——
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全国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系统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积极稳妥推进落实户籍制度改革。
——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公安部陆续报请国务院批转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一系列户籍制度改革措施。
——2014年7月至2016年9月,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2016年1月1日,《居住证暂行条例》施行。
户口迁移政策和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加快覆盖常住人口,居住证制度全面落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全面建立,人口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全国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系统用脚踏实地的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公安机关推进“放管服”改革的满满诚意。
聚焦主责主业敢于亮剑——
深化治安打击整治行动
新中国成立70年来,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人财物大流动。全国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系统聚焦主责主业敢于亮剑,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切实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经国务院批准,2018年2月,建立由公安部牵头,24个部门参加的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部际联席会议,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担任总召集人,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今年8月12日,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在154个城市同步开展集中统一销毁活动,对10.7万支非法枪支及一大批炸药、雷管等爆炸物品进行集中安全销毁,切实消除社会治安隐患。
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系统严厉打击枪爆、黄赌、假印章假公文假证件等违法犯罪,先后开展了“打四黑除四害”、缉枪治爆、打击整治跨境网络赌博犯罪“断链”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以网络贩枪、涉网黄赌为重点的新型犯罪,重点治理寄递物流、网约车等新业态相关违法犯罪。2012年至今,各地共计查办黄赌案件360.3万起,查处916.9万人次。
天道酬勤,日新月异。站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关键节点,回望过去,全国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系统走过了一条不平凡的发展之路。展望未来,不管乱云飞渡、风吹浪打,全国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系统都将以坚如磐石的信心、只争朝夕的劲头、坚韧不拔的毅力,一步一个脚印走在护航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征程上。
大事备忘
★1954年12月31日,我国第一部《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公布,标志着公安派出所地位以法律形式正式确立。
★1981年4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公布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开始规范枪支管理。
★1984年1月,国务院颁布了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明确公安机关负责对管辖地区内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198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开始实行居民身份证制度。
★2002年6月,公安部作出了《关于改革和加强公安派出所工作的决定》。
★2004年,公安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建设的意见》。
★2005年3月,公安部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公安特警队伍建设的意见》。
★2015年,公安部提请国务院出台了《居住证暂行条例》,为成千上万在城市里打拼的流动人口融入城市打通了制度通道;《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的出台,彻底解决了历史遗留的“黑户”问题。
★2017年7月1日,公安部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三项制度”。
★2019年5月27日,公安部印发《全国公安机关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使新时代“枫桥经验”遍地开花结果。
本文来源:中国警察网责任编辑:万广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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