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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 保护好群众的“钱袋子” 全国公安机关深入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

2019-05-17 17:04:44 来源:中国警察网 责任编辑:陈同

5月12日,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平顶山市公安局供图)

  “2018年至今年第一季度已立案近1.9万起,涉案金额4100亿元;摧毁重大跨区域犯罪网络200余个;依法查办非法集资犯罪平台400余个……”

  这是5月10日,公安部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的一组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亮眼数据。

  据了解,按照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总体部署,针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特别是非法集资犯罪的新形势新特点,公安部党委高度重视,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多次召集会议专题研究,并对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作出具体部署。公安部副部长孟庆丰多次指挥调度重大案件侦办工作。全国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互联网金融领域非法集资等突出犯罪,重拳出击、精准打击,查处了“善林金融”“云联惠”“联壁金融”等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涉及人数众多的重特大案件,为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做出了积极贡献。

  ——形势严峻——

  涉众型经济犯罪发案总量高位运行,破坏力倍增

  受国内外复杂经济形势的综合影响,当前我国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总体上情况仍较为严峻,发案总量持续高位运行,特别是社会领域经济犯罪与专业领域经济犯罪相互叠加,传统经济犯罪与网络经济犯罪交织共生,破坏力倍增,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经济安全,给广大群众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危害。目前,该类案件呈现出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一是案件总量高发,规模庞大。2018年至今年第一季度,全国公安机关共立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近1.9万起,涉案金额4100亿元,涉案金额超过百亿元、涉及投资者超过百万人的“双百案件”屡有发生,案情极为复杂、处置难度极大。

  二是蔓延速度快,涉及面广。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蔓延传播速度非常快。商品营销、房产投资、教育培训等传统领域仍时有发案,一些新兴经济领域如网络借贷、投资理财、养老服务等,已迅速发展为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重灾区”。特别是非法集资活动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呈现行业性发案的特点,从东部向中西部转移,几乎覆盖全国所有省份。

  三是犯罪手法翻新,欺骗性强。为攫取暴利,不法分子的犯罪手段花样翻新、不断升级,诱惑性、欺骗性、迷惑性很强。有的租用高档写字楼、花重金宣传造势,包装成实力雄厚的正规企业;有的借用“金融创新”等概念,编造项目标的、虚构资金往来,诱骗群众;有的打着“私募基金”的幌子,未在基金业协会登记或以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为增信手段,大肆从事非法集资活动;有的在社区、超市搞贴身营销,瞄准老年群众大打“亲情牌”。在资本市场领域,不法分子宣传“高手指导”“大佬看盘”“名家谈股”,诱导投资者充值购买平台虚拟币或礼品,通过巧立名目诱骗投资者持续缴费,具有很大迷惑性。

  ——重拳出击——

  侦破部督案件近40起,查办非法集资犯罪平台400余个

  “从事公安经侦工作30多年,面对非法集资案件的高发频发,感受到从来没有过的巨大压力。”

  面对当前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严峻形势,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高峰表示自己感觉到三个“沉甸甸”:首先是“心里沉甸甸”,看到广大群众的财产受到不法分子的侵害,很多甚至是多年的积蓄掉入陷阱,看到他们欲哭无泪,我们的心里也在流血。二是“肩膀沉甸甸”,公安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重任,面对非法集资高发态势,如何在严峻犯罪形势下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对我和同事们是非常严峻的挑战。三是“头脑沉甸甸”,非法集资为什么会如此严重,有哪些深层次的原因,情况十分复杂。打击只能是治标,要想治本还需要更好的制度设计和多部门齐抓共管。

  重任在肩思奋进,担当二字重千钧。自2018年6月开始,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紧紧围绕互联网金融领域非法集资等突出犯罪,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涉众型经济犯罪作为主攻方向,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切实强化追赃挽损,努力提升执法效能,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金融秩序,取得了重大战果和突出成效。

  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涉及人数众多的重大案件,公安部实行挂牌督办,先后成功侦破部督案件近40起,摧毁重大跨区域犯罪网络200余个。2018年6月,P2P网贷平台集中“爆雷”以来,各地公安机关迅速响应、积极行动,尤其是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公安机关主动作为、全力出击,依法查办非法集资犯罪平台400余个,并将缉捕外逃嫌疑人列为“猎狐行动”的首要任务,从16个国家和地区将60余名在逃人员缉捕回国,有力维护了投资群众切身利益。

  随着打击的深入,犯罪分子的手法也在不断翻新。“面对严峻形势,必须创新打击方式。”高峰表示,公安机关已经开展并将继续推进以下工作:全力把握查处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最佳战机,不断提高把握最佳打击时机的能力水平;强力推行“阳光办案”,公安机关会全力缉捕犯罪嫌疑人、追缴涉案资产,最大限度地为受损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同时依托大数据手段,密切关注网络借贷、私募基金等领域的犯罪风险;进一步推动加强前端监管,不仅投资人要提高防范意识,公安机关也在积极推动有关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

  ——筑牢防线——

  提高防范意识,保护好群众的“钱袋子”

  遏制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高发势头,公安机关既要重拳打击犯罪,也要着力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

  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始终将加强宣传教育作为预防经济犯罪的重要途径,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积极开展防范宣传,揭露犯罪伎俩,增强广大群众识别和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和能力。特别是2010年以来,公安部将每年的5月15日确定为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部署各地公安机关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防范活动,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打防经济犯罪工作,有力遏制经济犯罪活动高发势头,为国家和人民群众挽回或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如今,“与民同心 为您守护”的宣传主题已深得民心、深入人心。

  今年5月15日是第十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公安部专门会同有关单位制作了特别节目——《非法集资“会诊室”》,采用“主持人+观众”的互动形式,围绕群众关切和疑问,通过情景短片和真实案例讨论,重点揭示P2P网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常见犯罪手法,详细介绍防骗知识和自救技巧,充分展示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犯罪的坚定立场和显著成效。该节目于15日10时通过多家互联网媒体同步推出。同时,全国各地公安机关也同步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以现场咨询、实物展览、展板海报、艺术表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剖析典型案例、讲解犯罪手法、展示打击战果,帮助广大群众更加直观地识别犯罪手法,防范不法侵害。

  下一步,全国公安经侦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部署,在公安部党委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做好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依法保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坚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同时,公安机关希望广大群众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谨慎理性投资,警惕高息诱惑,远离非法集资,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发现有关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本报北京5月14日电)

本文来源:中国警察网 责任编辑: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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