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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院力促行政争议一次性实质解决

2021-11-12 15:30:35 来源:光明日报客户端 责任编辑:周仕兴
       近日,广西高院行政庭法官助理刘韦唯到柳州市鱼峰区,对当事人谢某进行回访。提及此前与柳州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官司、与前夫夏某的民事官司,谢某连连称赞法院帮助自己化解了实际难题。
  2020年3月,夏某获得双方离婚前共有房屋的拆迁安置补偿,未分配给谢某。谢某不服,分别向法院提起行政、民事诉讼。谢某起诉柳州市政府的行政诉讼被一审法院驳回后,其上诉至广西高院。
  秉着一次性实质解决行政争议的原则,广西高院行政庭积极与柳州市政府、鱼峰区法院三方会商,在行政、民事诉讼及补偿安置程序加大调解力度,促成谢某、夏某就补偿安置房屋及补偿款的分配达成和解协议,关联的行政、民事诉讼得以一并撤诉结案。
  在全国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过程中,广西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一次性实质解决行政争议,力求行政、民事纠纷一揽子依法解决,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官民和谐”架起司法桥梁。
  据统计,2019年以来,广西法院调解和协调和解成功的案件约占18%,金额约4.5亿元;调解、协调和解以及判决行政机关支付的补偿、赔偿金额约9.6亿元,全部得到行政机关主动履行,没有行政机关履行金钱债务的行政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环节。
  针对容易引发行政争议的执法领域,广西法院发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两违”整治、政府信息公开等4个专项行政审判白皮书,积极开展土地、山林、水利“三大纠纷”案件专项调研,向行政机关提出改进“三大纠纷”调处工作的建议,强化源头治理,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2020年9月,广西永福县人民法院实质性化解了莫某等17户被征收人诉永福县百寿镇政府、三皇镇政府房屋补偿决定系列案,促成行政机关主动纠正错误的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申请撤诉。
  “在法院释明和引导下,我们乡镇政府及时纠正了不当行政行为,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为日后规范开展征地拆迁工作提供借鉴。”永福县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中心主任韦光琪说。
  永福法院还积极协助当地镇政府及时与群众协商征收补偿事宜,促成莫某等17户被征收人自愿撤诉并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保障了涉案项目顺利推进。
  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广西法院行政审判环境不断改善、持续向好。2020年,广西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23319件,审结21389件,结案数比2019年增长13.86%;行政案件上诉率为56%,低于全国65%的平均数,解决行政诉讼“上诉率高、申诉率高、服判息诉率低”等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果。
  (通讯员 吴琪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仕兴)
























 
 

本文来源:光明日报客户端责任编辑:周仕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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