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抚养费不兑现 省人大代表支持9岁女童状告父母
2019-08-19 15:39:28
来源: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戴忠益
支持状告狠心父母,代表为9岁女童做后盾 女童父母承诺每月各自支付500元抚养费
“先救后究,必须起诉,让法律说话。”湖北省人大代表、巴东县绿葱坡镇野花坪村党支部书记王祖华一直在关注9岁女孩兰兰(化名)起诉亲生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案子。
2017年,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部署开展了“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兰兰的问题是王祖华所在的绿葱坡镇人大代表第二小组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时碰到的。
兰兰在镇小读2年级,从小由爷爷奶奶照看,生父杨某和生母张某在她出生不久就外出务工,两人离婚后,对兰兰不闻不问,连生活费也不给了。
“不指望他们养我们两个老的,可他们连自己亲生的娃娃都不管了!”兰兰奶奶已近70岁,很是刚强,种苞谷种药材,养猪养鸡,维持家中生活开销,照看上小学的兰兰和残疾的爷爷。她气愤地说,近两年,儿子春节也不回家,电话大多时候不接听,“今年‘六一’儿童节,破天荒给兰兰发了10元红包。”
兰兰家4口人,住房享受了分散安置政策,各种政策性补助都已落实到位,账面上已达到脱贫标准,生活上没有大问题。但事实上,由于兰兰亲生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兰兰随时都有辍学的可能。
6月初,王祖华在入户摸查时了解到这一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连夜召开碰头会,研究制订“先救后究”的方案。通过走访四邻、查阅收支账目,证实兰兰的父母杨某、张某确实长期未履行抚养义务。村委会出具证明,申请解决兰兰和爷爷奶奶低保问题,同时王祖华建议兰兰和爷爷奶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随后,王祖华联系绿葱坡镇司法所为兰兰提供了法律援助,起草了民事诉讼状,以兰兰为原告、爷爷奶奶为委托代理人,将杨某、张某告到法院。巴东县法院茶店子法庭联系杨某、张某后,二人表示愿意从6月起各自支付兰兰抚养费每月500元。
听到这消息,王祖华松了口气。这也让王祖华体会到,农村还存在少数不赡养老人、不抚养子女的情况,兰兰的例子说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不失为有效方法。
戴忠益
本文来源:检察日报责任编辑:戴忠益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警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相关阅读
- 2023-05-15解开南粤民企蓬勃发展的法治密码 ——广东法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纪事
- 2023-05-12拆承重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
- 2023-05-11今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正式施行。依据该法规定,检察机关可以督促野生
- 2023-05-10法治建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 2023-05-09做好新时代人大立法工作 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头条图文
热点推荐
精选图文
阅读排行榜
品牌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