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治社会

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长曾志权受贿1.4亿 一审被判无期

2019-07-10 15:03:49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责任编辑:李枫、袁勃

人民网北京7月9日电 据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今天上午,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曾志权受贿案,对被告人曾志权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曾志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7年,被告人曾志权利用担任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开发用地、承建工程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08091285亿元。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曾志权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曾志权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本文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责任编辑:李枫、袁勃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警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头条图文

热点推荐

精选图文

阅读排行榜

品牌栏目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24小时编辑值班电话:13888888888
备案号:京ICP备16013992号-1